破坏人防工程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人防工程![]()
人防工程是为保障战时人员和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任何损坏人民防空设施
或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
安全和使用效能的行为
都将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关于破坏人防工程的法律责任如下:

国家保护人民防空设施不受侵害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
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

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
废气和倾倒废弃物

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
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
和腐蚀性物品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擅自拆除人民防空指挥工程
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疏散干道工程
医疗救护工程、物资储备工程等专用工程
确需拆除的
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
并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补偿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对当事人给予警告
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
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01![]()
非法侵占人民防空工程

02![]()
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
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

03![]()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
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
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


04![]()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

05![]()
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
废气或倾倒废弃物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