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我办接到本市某建设开发企业信函,反映我省西安市某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其结建人防工程的防护设备安装和调试,产品因质量问题无法达到检测标准,且防护设备厂家未进行及时处置,导致项目不能验收交付使用,给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和负面社会影响,请予以调查处理。
接此舆情后市人防质监站立即组织专人,通过现场查勘、测量、查阅现场检测资料,向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分别了解情况,以及与防护设备厂家电话沟通,确定是因为设备型号安装错误出现五樘防护密闭门厚度不够,一樘高度不够的质量事故,致使后期进行人防设备检测时,不能达到产品合格标准。随即,人防质监站约谈了人防设备厂家负责人,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了通报。该厂家也就问题原因进行了说明,由于施工人员图纸识别错误,致使防护门和防护密闭门型号混淆,造成此质量事故,并对此进行了检讨还就此问题后续处理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方案。
市人防质监站于4月27日召集涉及事故各方进行了座谈和沟通,设备厂家出具书面承诺限期完成整改,建设单位也予以谅解,同时,市人防质监站按照容缺事项受理及时提供相应指导和服务,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各项工作,确保项目早日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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