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退出
政府信息公开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索  引  号: 6107000040/2022-00025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汉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来       源: 汉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有  效  性: 发文时间: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07日 00:00
内容概述:

 人防政务信息公开服务

名称

人防政务信息公开服务

受理单位

汉中市风景路人防办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汉中市人防办 09162536261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申请材料

主任信箱、在线咨询、在线访谈、在线投诉、网上调查、调查回复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服务的主要内容

人防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与市人防办网站信息维护。

 受理人防投诉和举报

名称

受理人防投诉和举报

受理单位

汉中市友爱路人防办综合科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汉中市人防办 0916226555

办理依据

《信访条例》

申请材料

1、当面举报投诉。
2
、电话举报投诉。
3
、信件举报投诉。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服务的主要内容

受理涉及人防投诉和举报。

 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人防工程建设或已建人防工程的平战开发利用

名称

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人防工程建设或已建人防工程的平战开发利用

受理单位

汉中市友爱路人防办工程科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0916-2242223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第六条二十六款: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投资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设施,给与优惠政策。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三条第十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民防空建设。

申请材料

直接来我办咨询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服务的主要内容

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人防工程平战开发的政策指导与服务;指导和服务社会组织、公民和法人开展已建人防工程的平战开发利用。

版权所有:汉中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Copyright 2008-2010
地址:汉中市友爱路7号  网站地图
邮编:723000  联系电话:0916-2218876
陕ICP备2024038056号  汉中网安:61230001  网站标识码:6107000040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17号

汉中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